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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眼镜配售房屋招租公告(第二次)
2026-04-1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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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眼镜配房屋租公告(第二次)

 

为方便患者及医院职工配镜需求,提升医院综合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眼镜配售场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招租,确保公平竞争、公正交易。

二、招租基本情况及使用要求

项目名称:眼镜配售房屋招租。

位置:万盛经开区人民医院A区2号楼1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东北路43号

招租面积:约26m2  

招租底价:7280元/月起(费用包含房屋租赁费、水费。电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另行支付)

招租年限:2年。如上级政策或医院经营、医疗活动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竞租人终止服务,房屋租赁费按中标价格及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竞租人知晓并认可该约定。

经营范围:负责验光、配镜、眼镜销售及维修等。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清单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眼镜或眼镜品牌代理商(授权书或其它资料);

8.需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9.若销售隐形眼镜需提供医疗器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10.至少提供1名人社保障部门颁发的眼镜验光员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11.提供视力筛查平台授权书等证明材料及有效导入现有视力筛查平台(杭州云视光视力筛查平台)历史数据和视力筛查平台运营维护(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根据视光中心发展情况,根据医院要求提供相应设备及技术人员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3.需提供不得将视光中心检查患者,尤其白内障患者向外院进行转诊处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程序

1.报名资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出现授权行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确认。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09:00起至2026年4月21日16:00 止。

3.报名方式:请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在万盛经开发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cqwsrmyy.com/)下载本项目需求文件。将报名资料发至邮件155316725@qq.com。

五、竞标方式

1.竞标时间:2026年4月22日15:30(若因报名供应商不足流标,招租人将通过QQ邮箱或短信方式于2026年4月21日18:00 前告知竞租联系人)。

2.竞标地点:万盛经开区人民医院B区319办公室。

3.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于2026年4月22日15:00-15:20前密封交至万盛经开区人民医院B区319办公室。竞租人编制响应文件,应对招租人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封套上注明竞租项目名称、竞租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竞标方式

1)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须达到3家及以上,不足3家终止本次竞标。

2)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有资格进入比价环节。

3)按照“设定底价、公开竞标、现场报价、价高者中”的原则进行现场报价,报价规则如下:

①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无效。

②本次竞价采取二次报价,若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为准

若出现相同竞价时,相同竞价竞租人进行第二轮竞价;若第二轮竞价相同时,进行第三轮竞价,以此类推。

(4)招租人根据竞价结果,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竞租人。

(5)中标竞租人接到招租人QQ邮件或短信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有视力筛查平台(杭州云视光视力筛查平台)学生视力筛查历史数据导入;若未完成,在满足3家及以上竞租人前提下则由排名第二位的竞租人顺位递补为中标竞租人,以此类推

(6)历史数据导入成功后,招租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当竞租人不足3家时,招租人发布流标公告

7)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历史数据导入的竞租人,纳入万盛经开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5年内不得参与医院竞标活动。

六、履约保证金

竞租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方式向招租人一次性缴纳保证金10000 元。合同期满后竞租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办理房屋及设施交接手续,并向招租人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招租人在收到竞租人书面退费申请后按流程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七、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

支付时间:房租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即自双方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竞租人缴纳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租金竞租人于合同履约1年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电费按当月用电量于次月20日前缴纳。

支付的方式: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48281298

六、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万盛经开区人民医院纪检办公室

监督人:余老师

监督电话:023-48299322

七、服务要求

1.装修要求:竞租人负责租赁场所装修,装修需符合医院整体环境要求,风格与医院明显区分,装修方案需经医院审核,装修费、装修安全等相关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服务要求

1)竞租人须提供专业的验光、配镜服务,免费提供配镜相关事宜咨询服务,营业时间与医院门诊时间同步(特殊情况需协商)。

2)竞租人须免费协助医院完成验光、学生视力筛查等工作。免费协助医院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和征兵等体检视力筛查健康档案。

3)招租人目前使用的视力筛查平台为杭州云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云视光视力筛查平台。竞租人须承诺能有效导入学生视力筛查历史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眼外观、眼位、眼球运行以及屈光发育等)及提供查询服务,保障相关筛查数据具备连续性。

3.招租人有权对竞租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不合格者(因违规经营或质量检查不合格等原因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业等处罚的)招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竞租人在承租期间,如因眼镜质量或服务态度等问题引起的投诉或医疗纠纷,经济赔偿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处理流程按照医院的投诉管理办法执行。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所有。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2026414  

 

 附件: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眼镜配售房屋招租公告(第二次)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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